發布日期:2020-09-07 14:00:33來源:鋰電池廠家
1、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鋰電池的引用而成為鋰電池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合,然而,鼓勵根據鋰電池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鋰電池。
GB 191-20g0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6388 1986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誌GB/T 11064(所有部分)碳酸鋰單水氫氧化鋰氯化鋰化學分析方法3要求
2、產品分類
產品按化學成分分為三個牌號:LiCI-TLiCI-oLiC1-1
化學成分
產品的化學成分應符合表1的規定
物理性質
產品應具有流動性,外觀呈白色,不得有目視可見的機械夾雜物。
3、試驗方法
產品的化學成分分析按GB/T 11064的規定進行
外觀質量用目視法進行。
4.檢驗規則
檢查和驗收
5 產品由供方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驗,保證產品符合鋰電池或訂貨合同的規定,並填寫質量放心。
6 需方應對收到產品進行檢驗,如檢驗結果與鋰電池或訂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時,在收到產品之日33
GB/T 10575-2007起一個月向供方提出,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組批
產品應成批提交驗收,每批由同一牌號的混合料組成。每批淨重為1 000 kgt1 kg
取樣
7、10件以下任取1件:10件~20件任取2件:20件以上任取4件。
8、產品取樣采用不鏽鋼管或硬聚氯乙烯取樣器,取樣管沿袋中心插至袋2/3處,所取樣品混勻後用四分法縮分至約200 g左右。
9、檢驗結果的判定